近日,学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动员会议。学院领导王洪龄、陶晓军、刘希震、张蓝兮、郝艺出席会议,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庆山主持会议。各系(院)、部门党政负责人及其他方面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李庆山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王洪龄同志对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作出指示和工作部署。
王洪龄指出,《<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即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补充、细化,使职责更加明确。有利于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利于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法治化,形成有法可依、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局面,避免或减少学生安全事故,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王洪龄强调,《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更好地落实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扛牢学院各级安全职责,压实我院各级安全责任。学校安全工作是干好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系(院)、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依照实施细则和管理实施办法,坚持认真做好学院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认真做好系(院)、部门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认真做好班组个人每天一次的自身和身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全院上下人人重视安全、天天讲安全、每天查安全的氛围,成为真正的平安校园。(通讯员 任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