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院教师王正君被表彰为“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这是继年初被山东省财政厅表彰为“山东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后,我院在财务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项省级殊荣。


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过省市逐级评选,旨在表彰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能力突出、专业知识精湛、工作业绩显著的财务工作者,是我省会计人才的最高荣誉。据悉,此次表彰枣庄市共有4人入选。
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会计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做好强有力的保障。(通讯员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