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枣庄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面谈事宜已结束,请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于2023年11月18日下午15:00至学院图书信息南楼11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2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
枣庄职业学院(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教学楼B座。
8:00可进入考点,8:30应抵达考场及相应座位,9:30后不得入场。
三、注意事项
笔试当天,笔试人员须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笔试准考证(原件)。
四、考试须知
1、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缺一不可,进入考点及封闭区。有效身份证件仅限于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公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2、考生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按准考证座号依次入座。开考30分钟(9:30)后不得入场。
3、考生要遵守笔试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和纪律而影响笔试。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不服从安排劝阻无效者,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判零分。
4、考生笔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从入场开始到全部考生笔试结束前为封闭阶段,封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违者取消笔试资格。考生笔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宣布可以离场后,带好随身物品有序离开。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信号指令为准,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5、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书包、学习资料、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点内设有手机、物品存放室,请考生妥善安排自己的物品,避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五、诚信考试
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本次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期间,严禁将试题、答卷等拍照传出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
六、其他事宜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做好应考准备,及准考证打印等,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考场。迟到考生不能入场,未到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感谢您对本次招考的关注!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