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同一岗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学院于2023年7月23-24日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经审查岗位3的1名考生、岗位6的2名考生、岗位8的1名考生、岗位9的1名考生、岗位11的1名考生,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上述岗位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报考岗位 |
姓名 |
报名序号 |
岗位3 |
宋楠 |
000457 |
岗位6 |
满子谦 |
000069 |
岗位8 |
杜晴 |
000977 |
岗位9 |
邱静 |
000680 |
岗位11 |
刘慧 |
000145 |
请以上应聘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截至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12:00前。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山东省枣庄市祁连山路2169号学院图书信息楼南楼1107室。
三、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详见《枣庄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2023年7月24日